系统使用付费说明
1、 安装本公司及其代理商提供的GPS车载监控终端的用户,在使用本监控服务系统和接受监控中心的人工服务时,应交纳相应的监控系统使用费。
2、 本系统使用费包括系统的许可使用费用、服务中心服务器与车载终端的下行通讯费用、用户端的电子地图许可使用费用,不包括车载终端本身SIM卡的通讯费用。
3、 用户在交纳系统使用费后,可以24小时使用本系统对车辆实施定位查询、跟踪监控及其他相关服务,在顾客需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取得人工服务。
注:(本公司的客户服务中心只在本公司的工作日内有人值班)
4、 为保证系统的正常使用,用户需要支付和保证车载终端的SIM卡费用,该费用由用户向所在地的通讯运营商交纳。
5、 本系统使用费仅限于系统运营商为用户提供定位与监控车辆的系统平台,并保证系统平台在网络正常范围内的正常使用,不代表运营就此而承担车辆安全相关的管理责任。
6、 本系统使用费用是每个终端用户120元/年,每月限定50次定位次数。系统可显示每月的使用次数和剩余定位使用次数。
7、 付款方式是银行汇款,汇款资料如下:
收款单位:深圳市长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行:
帐号:
8、 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注明用户的车牌号码)传真到客户服务中心0755-83264299,我们在确认款项当天开通用户的系统服务并更新帐户余额。